问题分析:一般情况下,围产期心肌病变的处理原则如下:1.妊娠后期,防止心脏衰竭及心脏衰竭的治疗,产妇在分娩时,心脏机能较弱,应采取剖腹产措施,防止发生感染;2.在哺乳期间选用抗心力衰竭的药物,对婴幼儿的作用较少。扩张血管药物例如利尿剂、醛固酮受体阻滞剂、地高辛,孕妇和哺乳期间可以服用上述的药物。3.恢复期要多卧床,尽量不要再次怀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