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分析:胎心监护开始时间应在妊娠32-34周,实施的频率一般为每周1-2次,对于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孕妇,胎心监护开始时间应提前至26-28周,监护频率每周应至少2次。若胎心监护存在异常,应持续监护至生产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