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别:女
年龄:30
问题分析:我们认为患有肝炎的妇女,在肝炎未治愈前不宜妊娠,以免增加肝脏负担、恶化肝脏功能和全身状况。对肝炎妇女合并早期妊娠者,应中止妊娠,并积极治疗肝炎,保护肝功能。肝炎妇女合并中,晚期妊娠者,更应采取积极治疗措施,如果治疗无效,或病情继续发展或恶化者,也应考虑中止妊娠。而且应避免使用对肝脏功能有影响的药物,预防感染和出血。
问题分析:1、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计划怀孕之前,必须要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肝功能检查和病毒检测,查明自己体内的肝细胞受损程度,检查病毒的复制情况。一般而言,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肝功能正常,而病毒的复制水平较低,是完全可以进行生育。 2、乙肝病毒携带患者在怀孕期间一定要做好预防措施,切实阻断母婴传播;而对于肝功能异常的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,要提早积极进行诊断和治疗,等肝功能的各项指标都恢复到正常值之后的1~2年后再生育。3、要注意在怀孕后的早、中、晚期都要做肝功能检查。如果肝功能损伤十分严重,就要进行及时的治疗,否则孕妇可能会有生命危险。 4、乙肝病毒携带者要积极的做好孕期的防护措施,乙肝病毒指标阴性的一方可注射乙肝疫苗,如果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怀孕,则可以在怀孕后的30周之后,每两周注射高校价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,直到孩子生出来为止。 5、新生儿在出生的当天要立即为其接种乙肝疫苗,按0,1,6方案注射,使婴儿体内产生保护性的抗体,增强抵抗乙肝病毒的能力。实践表明,这种方法可以使母婴阻断率提高到95%以上
问题分析:治疗原则和方法与急性肝炎大致相同。对慢性肝炎。尚无一种预防性治疗可阻断其发生与发展。适当的药物是需要的。但用药过多。可能反而增加肝脏负担。弊多利少。常用者有维生素类(维生素B、 C。恶心呕吐者可用维生素B6。有出血倾向者用维生素K)。免疫调节药(如转移因子、免疫核糖核酸、胸腺素、辅酶Q10。)可酌情应用。但效果尚不一致。抗病毒药物已用于临床的有干扰素及其诱导剂、阿糖腺苷等。效果亦尚不肯定。